〔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、余瑞仁/綜合報導〕信仰耶和華見證會的十八歲林姓青年,車禍骨折失血送醫,因宗教崇奉,眷屬及本人兩度謝絕以輸血體式格局醫治,林口長庚記念病院改用高壓氧醫治,林男不幸身亡,眷屬求償七四九萬多元;一審訊林家敗訴,高檔法院昨天判決逆轉,認為病院高壓氧裝備不足,未利用高壓氧專用呼吸器,應負過失責任,判病院應補償林家四○八萬元,可上訴。
長庚醫院昨天回應指出,醫療團隊賜與適當的處置,並無疏失,尊敬法院判決成績。
不外高院認為,醫院雖有高壓氧治療艙,但未配備「高壓氧專用呼吸器」,那時病院是以一般的「甦醒球」(人工呼吸器)取代高壓氧專用呼吸器,又未闡揚應有功能。眷屬質疑醫護有疏失,一審時認為二醫護人員無過失責任,判不必賠償。
此案産生在十二年前,醫師其時評估林男血紅素太低,應立刻輸血,但林男是耶和華見證會信徒,對峙依教義不輸血,醫師評估後建議改採高壓氧醫治,為林男插管輸氧再移到高壓氧艙不久,林男滅亡。
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高壓氧治療致死-長庚改判賠408萬-221055886.html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